熊蓋站 - 首頁

  Plurk Twitter    

» 您尚未 登入註冊 | 說明 | 娛樂中心 | 點歌 | 聊天留言 | 最新 | 精華 | 論壇 | 資訊 | 首頁 | 影音模式

熊蓋站  -> 生活醫學  -> 【轉貼】預防禽流感病毒 請確實遵守「五要十不」原則

--> 本頁主題: 【轉貼】預防禽流感病毒 請確實遵守「五要十不」原則 加為IE收藏 | 收藏主題 | 上一主題 | 下一主題 | 可列印版本
何戎


新人進步獎 音樂天才獎

∷ 職務: 超級版主 該帥哥目前不在線
∷ 編號: 1348
∷ 級別: 天使會員
∷ 發帖: 5131
∷ 威望: 4675
∷ 財富: 2035 蓋幣
∷ 貢獻: 11
∷ 配偶: 單身
∷ 家族: 軒轅山莊
∷ 來自: 台北市
∷ 註冊: 2005-05-05
∷ 上次: 2013-09-20
鮮花(113)
你還沒寵物,趕快去買一隻吧
寵物商店
  【字體: Plurk Twitter 
【本站推薦】:
 【轉貼】預防禽流感病毒 請確實遵守「五要十不」原則

五要

一、「要」勤洗手:接觸禽鳥肉類及排泄物後,應以肥皂清潔雙手。

二、「要」打「人類流感疫苗」:需與禽鳥長期接觸者(獸醫、禽鳥類養殖、運輸、販售、屠宰業者),請注射人類流感疫苗。

三、「要」熟食:禽流感病毒不耐熱,56℃加熱三小時、60℃加熱三十分鐘、100℃加熱一分鐘即可殺滅,故雞肉、雞蛋均應熟食。

四、「要」均衡飲食、適當運動、充足睡眠和休息、減少壓力。

五、「要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,若發燒,應戴口罩立即就醫。


十不:

一、「不」靠近、接觸及餵食候鳥及一般禽鳥。

二、「不」至禽流感流行地區參觀禽鳥的養殖或展示,「不」私自攜帶禽鳥入境。

三、「不」讓飼養之禽鳥與其它不同類飼養禽鳥(雞、鴨)、家畜(豬)混居。

四、「不」將飼養之禽鳥(鴿類)野放。

五、「不」購買來路不明之禽鳥肉品。

六、「不」碰觸、販售、購買及攝食罹病禽鳥。

七、「不」隨意棄置病死禽鳥。

八、「不」自行宰殺禽鳥。

九、「不」生食禽鳥類製品(包括蛋類及相關產品)。

十、「不」去擁擠和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,減少病毒感染的機會。


※ ※ ※ 本文為 何戎 與 熊蓋站 共同所有,未經同意,請勿轉載 ※ ※ ※

 








[樓 主] |
發表於:2005-10-19 11:38

  熊蓋站 -> 生活醫學

v 最新文章        熊蓋站為自由討論論壇,所有個人行為或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。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聯絡我們,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        v 精華文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奇摩搜尋
完全比對 模糊比對

線上收看: 景點即時影像 | 線上查詢: 火車時刻表最上方

    Powered by 熊蓋站  Code © 2005-2017 Plurk Twitter 
讀取秒數Time 0.012117 second(s),query:4 Gzip enabled
   現在時間是 2024-11-30 21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