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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要的才是自己的

父母常認為不該讓孩子輸在起跑點,但只有孩子才能決定自己要不要贏在終點。



我還依稀記得她的名字:她四歲就開始跑馬拉松,當時是眾所皆知的長跑神童。

看到報導才驚覺,時間過得真快,她竟然二十七歲了。

生她時,父親已年過五十,所以急著望女成鳳吧。四歲時就訓練她跑步,五歲時一天就要跑三小時,六歲時她就開始參賽,背著爸爸的布條,完成了四十二公里馬拉松。

一個六歲小孩有這種耐力,確是神童。然而,國內田徑界和運動生理專家都認為,這麼早逼著小孩完成賽事,「揠苗助長」,實在超過她的負擔,並不是好現象,縱然一時跑出光芒,也難保不是彗星乍逝。

父親獨排眾議的決心十分驚人,認為自己的孩子心肺功能異於常人,是不可多得的天才,為什麼不能夠盡早開始?由於她不足參賽年齡,父親帶著她不斷的抗爭,成為各個馬拉松比賽中的頭痛人物。父親為了她「不足齡參賽」的問題,不惜激烈的爭吵、抗議,甚至因為妨害比賽進行,不惜在眾目睽睽下被警察架走。

父親當然是愛她的,可是這樣的愛太苦澀,像一條沾了蜜汁的鋼索。

不久前她接受記者訪問,表示:年少時在田徑場上的奔跑歲月是甜蜜的回憶,但也表示,十一歲時她就已嚐到跑步之苦。父親恨鐵不成鋼,不斷要求她的成績,她常缺課參賽,無法享受正常的校園生活。少年時,父親還曾騙她要「回鄉探親」,卻在半途才告訴她:此行要將她送到內蒙古受訓。

她氣得連再見都沒有跟父親說。

在內蒙時,她體重暴增,無法趕上嚴苛的訓練課程。回到台灣後,她才繼續跑馬拉松,也減掉了多餘的體重。

也許此時她父親才體會到,再給女兒壓力也沒用了。二十歲那年,父親終於放手,讓她接受學校教練的訓練與正常教育。

雖然她的成績沒有像兒時一樣讓人驚豔,但小女孩如今已從知名大學的體育系畢業了。記者問她:「妳真的喜歡跑步嗎?」她表示小時候跑到麻木,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,但現在心情不同,自己真的很喜歡跑步。

我想,心情不同的原因在於:當初一懂事就被「選擇」要跑步,如今,是她選擇要跑步。

自己要的才是自己的。操心急切的父母常認為自己不該讓孩子輸在起跑點,其實,只有孩子自己才能決定自己要不要贏在終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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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2006-03-09 17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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