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 作者:rock4433
-- 發佈時間:2005 05 1 11:28 AM
-- 生活十大禁忌>續集
1.夜遊不要穿戴有自己姓名的衣物,以免被"那個"呼喚。
2.若結伴最好互叫綽號理由同1。
3.手電筒不要到處亂照,尤其是樹,因為很多"那個"喜歡藏在樹上。
4.不要拍朋友的頭及肩,因為人有三把火在頭和雙肩,少一把便不是"完"人, 很容易被上身
5.到墳場記得先祭拜,切勿燒暝紙(銀紙),要燒金紙,冥紙是燒給"那個"的, 墳場"那個"很多絕對不夠分反而招禍,而金紙是給神的,求神保佑。
6.經過墳墓,須問候借過。
7.勿將胸口貼於地面,尤其在較陰的地方(包括廁所),因為人胸前有一八卦, 可通陰氣,會見到不該見的膽大想與"那個"打照面者可試試。
8.身上護符盡量帶保護性的(如香符,佛珠等),少帶攻擊性的(如金剛經), 以免將"那個「惹火了」那就......
9.八字輕者盡量少夜遊。
10.若不幸遇上,請勿慌張,冷靜才能解決問題,方法是......不要問我,我自己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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