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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 猶太教 十誡 (http://localhost/phpwind//read.php?fid=193&tid=21565)


--  作者:NICO
--  發佈時間:2006 02 3 11:53 AM

--  猶太教 十誡


第一誡: 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
第二誡: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
第三誡: 不可妄稱耶和華─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
第四誡: 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─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作;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

第五誡: 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
第六誡: 不可殺人。

第七誡: 不可姦淫。

第八誡: 不可偷盜。

第九誡: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
第十誡: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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